每當外傭(工人姐姐)放假時候,僱主都常常因而感到困擾,擔心家中長者或孩童沒有人照顧。因此不少僱主常常提問:「可否短期聘用外傭?」、「有否外傭可以安排逢星期日到我家工作」。本文將向僱主作重要提醒,應正確認識香港相關法例,以免誤墜法網!

 

1.    常見謬誤

EDEN HOME多年來致力提供外傭看護服務,經常收到相關查詢;歸納以下是常見的誤解,提醒僱主必須留心法律陷阱:

 

謬誤1 – 「外傭休假時,我可否僱用別人的外傭為我兼職工作,擔任替工?」

答案:不可以!

 

謬誤2 – 「我已經與某外傭簽訂合約,他/她正留港等候批出新簽證,我可否先安排他/她到家中工作?

答案:不可以!

 

謬誤3 - 「家人/朋友可暫借他的外傭到我家工作應急,外傭可否在僱主同意下從事兼職工作?」

答案:不可以!

 

根據香港法例,外傭獲許來港只可以為標準僱傭合約(ID407)內訂明的僱主工作。他/她在未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前,不得由其他僱主僱用。同樣,外傭留港等候新簽證期間(即未批出時),亦不能從事任何工作。根據《入境條例》,除了外傭的簽證上載明的僱主以外,外傭替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僱傭工作即屬違法;相關僱用人士亦同樣違法,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,會受到檢控。

如僱主欲對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程序有更多了解,可參閱入境事務處相關網頁:

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t/faq/foreign-domestic-helpers.html

 

2.    外傭替代方案:正確處理方法

因聘用外傭從事兼職工作屬違法,建議僱主應該考慮其他人手替代方案(如:安排家人輪流照顧家庭);然而亦明白香港人面對生活和工作拉扯,實在吃不消,聘用其他支援人手亦在所難免。因此建議僱主可考慮:

 

-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處理家務工作,可聘用兼職或短期本地家務助理;詳情可參閱:

「樂活一站」: https://www.erb.org/smartliving/tc/main/

 

-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是照顧孩童,建議使用課餘託管服務、社區保姆服務;詳情可參閱:

「社會福利署 兒童照顧服務」:https://www.swd.gov.hk/tc/pubsvc/family/cat_childcareservice/

 

-          如果是照顧長者,建議可以使用日間護理中心、到戶看顧等服務;詳情可參閱專頁內另一篇文章: 

工人(外傭)放假,家中長者無人照顧,怎麼辦?

 

同時,如果是社會福利署「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計劃」(CCSV)持有人,更可獲政府資助使用服務,減輕財政負擔。

【了解服務】EDEN HOME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

 

3.    結語 及早準備,善用社區資源

由於聘用外傭手續程序需時,建議僱主預留至少3個月時間 (即使聘用已完約本地外傭,最快亦需要46星期或以上辦理時間),及早準備,以免大失預算。同時,所有外傭皆需要放取休息日、法定假期和年假,僱主應好好規劃家庭照顧安排,並善用上述建議的社區資源,舒緩照顧壓力。

 

如有查詢,歡迎聯絡致電 3916 7834 whatsapp 6745 5121(📲查詢) 查詢。EDEN HOME專業團隊樂意為您提供支援!

【了解服務】 EDEN HOME外傭看護服務